发文标题: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发文时间: 2024-12-16
实施时间: 2024-12-16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县(区)税务局:
  按照《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73号,以下简称部173号文)要求,我们组织制定了江西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现予以印发,同时将部17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江西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doc    
附件2:江西省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