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人社发[2026]3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总工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3-27
实施时间: 2026-3-27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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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监管机构、总工会,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和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职工权益保护和关心关爱,激活假期消费潜力,让职工有时间、有场景、有意愿消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动带薪年休假应休尽休
  (一)依法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坚持应休尽休、错峰安排的原则,充分依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职工带薪年休假原则上实现全员休满休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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