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关于做好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人社通[2026]27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4-30
实施时间: 2026-4-30
法规类型: 其他各类从业资格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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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1号)精神,切实减轻劳动者取证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证书互通互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培训范围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时,对已取得应急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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