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碳排放权交易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26]66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
发文时间: 2026-5-15
实施时间: 2026-5-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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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市、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要求,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规范运行,更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就碳排放权交易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收费管理方式。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手续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登记机构)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制定上限收费标准;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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