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60511-20260515]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5-18
实施时间: 2026-5-1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1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问:已完成2025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发现申报信息有误,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更正?
  答: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后,如发现申报有误,需根据不同情形选择更正申报或作废申报。
  情形一:已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但未申请退税或未补缴税款,可以选择更正申报或作废申报后重新申报。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页面底部“办&查”,在“查询”板块点击“申报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