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废止《广西边境贸易外汇收支差异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汇发[2026]1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4-15
实施时间: 2026-4-15
法规类型: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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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海、防城港、钦州、百色、崇左市分局: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根据当前政策变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关于印发<广西边境贸易外汇收支差异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汇发〔2015〕65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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