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门汇[2024]9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5-7
实施时间: 2026-6-7
失效时间: 2026-4-16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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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各外汇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自贸试验区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简称厦门市分局)决定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简称厦门片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区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按实际投资规模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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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操作规程.docx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26-4-17
实施时间:2026-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