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财务管理》科目免试申请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6-5-12
实施时间: 2026-5-12
法规类型: 会计初中级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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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规定,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为保障天津考区符合条件的考生顺利完成免试申请,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申请时间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将于2026年5月12日至6月25日开放《财务管理》科目免试申请通道。请考生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请提交,避免因逾期影响后续报名。特别提醒:建议考生尽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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