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人社通[2026]1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4-10
实施时间: 2026-7-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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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税务局,滇中新区税务局,各金融监管分局:
  为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试行办法。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试点范围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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