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61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6-5-11
实施时间: 2026-12-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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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进口化妆品申报
  化妆品进口商在进口化妆品时,应当以“境内收货人”身份向海关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当在报关单“产品许可证”项下“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证书栏(许可证类别代码“526”)规范填报自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得的特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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