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热点问题[2026年4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5-9
实施时间: 2026-5-9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6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未履行的合同能否退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2.房产税的房产原值按照什么确定?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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