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南京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2026-2030年度外资研发中心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商规[2026]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4-30
实施时间: 2026-4-30
失效时间: 2030-12-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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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7号)、《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6〕8号),现就“十五五”期间我省外资研发中心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定部门
  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南京海关和省税务局核定我省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外资研发中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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