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6-4-28
实施时间: 2026-5-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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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我国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为实施该举措项下原产地规则,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
  为便利相关货物进口通关,海关总署自2026年5月1日起启用“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口时申请适用我国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项下特惠税率的,凭在线签发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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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doc    
2.原产地证书格式.docx    
3.进口货物原产资格申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