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市监综[2026]2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6-2-6
实施时间: 2026-2-6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相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依法梳理更新本局权责清单,有关事项已报省委编办审核同意。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明确省市场监管局权责事项869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 685项、行政强制 32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监督检查39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公共服务1项、其他权责事项 53项,现予公布。
  权责清单内的事项由对应的内设机构或责任单位依职责组织实施。内设机构或责任单位职责如有调整,由调整后的承接部门执行。
  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2026年版)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
相关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2026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