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26年第4期[上半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4-22
实施时间: 2026-4-2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昆明
阅读人次: 1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附件2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不填写本栏次。
  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纳税人未达起征点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根据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3%)计算。
  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根据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3%)计算。
  2.增值税法实施后,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时,“劳务”相关项目填写口径有何变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政策解读,增值税新政将原“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并入“服务”范畴,为便于纳税人理解政策及准确填写,应税劳务项目填写口径做以下变动:一是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简称一般纳税人主表)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填写口径,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填写在本栏。二是调整一般纳税人主表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填写口径,纳税人本期按照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和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填写在本栏,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三是明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简称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一))“项目及栏次”中,“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服务”不包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四是明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称小规模纳税人主表)“本期数”和“本年累计”的“货物及劳务”列中的“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中的“服务”不包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3.新电子税务局如何办理清税申报?
  答: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办理。办理成功后可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下载文书。
  4.新电局如何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
  答: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资格信息查询】或通过【公众服务】-【公众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模块查询。
  5.新电局在哪里查询已申报税费申报表?
  答: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模块,选择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6.新电子税务局如何网签三方协议?
  答: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三方协议签订。
  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 -【三方协议签订】。
  2.【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签协议】。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首次签订或需要新增三方协议的,点击【新增】,填写行政区划、银行行别、开户银行、缴款账号等信息。将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确认无误,点击【提交验证】,验证通过后则新增成功并可以正常使用。云南省暂时无法选择使用外省市的银行账户签订三方协议。
  若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对应的存款账户还未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在验证成功界面可点击【确认存款账户】,系统会根据签订的协议信息同步到账户账号报告》,纳税人需进行确认并报送,如未按要求报送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税务机关会进行违法违章处理,同时该行为也会影响纳税信用评价。
  7.新电子税务局如何变更法人信息?
  答:新电子税务局不支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
  (1)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局自动变更登记信息,纳税人可进入【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确认即可,若长时间未变更的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2)若通过其他部门变更登记的,需要前往办税大厅办理变更。
  8.哪些情况可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
  “……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
  “……三、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9.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2%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10.发票开票额大于核定定额如何缴税?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4号)规定:
  “……四、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的纳税人正常申报时,按以下方法进行清算:
  (一)每月开票金额大于应征增值税税额的,以开票金额数为依据征收税款,并作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额的依据。
  (二)每月开票金额小于应征增值税税额的,按应征增值税税额数征收税款。……”
  二、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定:
  “……第十二条 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一)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