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5年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住建房改[2025]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5-6-30
实施时间: 2025-7-1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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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全市2025年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事业单位可将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4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即低于30%的可根据条件调整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30%。
  各单位填写《天津市单位调整补充住房公积金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经上级主管区住建部门或委局(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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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5年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