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发[2026]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6-4-24
实施时间: 2026-4-24
失效时间: 2031-4-30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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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经评估,《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沪财发〔2021〕3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