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6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6]555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6-4-24
实施时间: 2026-4-24
失效时间: 2026-7-2
法规类型: 监管措施及处罚、处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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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中的“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或拍卖等)的公告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9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6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年4月24日
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6年修订).docx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6年7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上[2026]921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6-7-3
实施时间:202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