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开展气电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发改价管[2026]1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6-4-23
实施时间: 2026-4-2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33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关于优化调整我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19〕36号)确定的气电价格联动机制,结合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决定联动调整我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调整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1.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6434元。天然气调峰9E系列机组,全年发电利用小时300小时以内的电量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增加0.15元;全年发电利用小时300(不含)-500(含)小......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天然气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调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