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在全辖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外管[2019]2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8-29
实施时间: 2019-8-29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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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各银行: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现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推广至深圳市全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试点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试点企业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包括外汇资本金、外债资金、境外上市调回资金等)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境内支付时,可凭《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支付命令函》直接在符合条件的深圳辖内银行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二、试点企业使用资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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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在全辖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