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4-14
实施时间: 2026-4-14
法规类型: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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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青岛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青岛分行,各外资银行青岛分行:
  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青岛市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为确保试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本通知发布前已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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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