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优化全省性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程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民规[2026]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6-1-31
实施时间: 2026-3-1
失效时间: 2028-2-28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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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相关部门,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程序,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推动调整社会组织结构布局,根据民政部关于“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优化全省性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程序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全省性社会组织按法定程序申请注销登记,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适用对应简易注销:
  1.因无法取得联系的会员(会员代表)或者理事数量较多,导致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无法召开、无法形成有效注销决议的。
  2.连续两年未参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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