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十五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科资[2026]31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时间: 2026-4-14
实施时间: 2026-4-14
失效时间: 2030-12-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3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7号)和《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6〕8号)要求,市科技局经征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宁波海关等单位意见,研究制定了《宁波市“十五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宁波市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