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人社发[2026]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1-28
实施时间: 2026-1-28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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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切实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年休假权益。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国家赋予劳动者的一项重要福利和基本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体面劳动、促进劳动者身心健康、实现劳动者全面发展的实际举措,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明确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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