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上海市首批“一试双证”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职[2026]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6-1-8
实施时间: 2026-1-8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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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化技能评价制度改革,推动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人才标准互通互认,现将上海市首批“一试双证”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技能证书核发。持有“目录”所列“一试双证”职业技能证书,符合申报条件且在本市就业满6个月的劳动者,可依据我国相应职业技能标准,申请比照认定职业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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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市首批“一试双证”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