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12366热线热点问答[2025年四季度]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1-15
实施时间: 2026-1-15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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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6条)
  问题1: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适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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