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提示做好2026年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市协发[2026]55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发文时间: 2026-4-1
实施时间: 2026-4-1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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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成员:
  为做好2026年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8〕2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时点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分别于2026年8月31日、10月31日前,披露2026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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