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6-4-10
实施时间: 2026-4-9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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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提高创业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持续健全创业板市场功能,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板块功能定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板块特色和优势,加力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和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优质创新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完善创业板制度供给和产品服务,发挥好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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