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综[2026]207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4-2
实施时间: 2026-4-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5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财政局、医保局、卫生健康委、金融监管分局、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医保局、卫生健康委、金融监管支局、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的通知》(财综〔2026〕3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吉林省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实施方案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