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相关热点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8-25
实施时间: 2022-8-25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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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我是一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了一家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如何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答: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的,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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