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非正常户相关热点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9
实施时间: 2023-1-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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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什么是非正常户?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2.非正常户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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