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税[2016]2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7-8
实施时间: 2016-7-8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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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和《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要求,并结合山东实际,我省研究制定了资源税改革方案,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源税税目和适用税率
  此次资源税改革我省共设定31个税目,其中,13个税目为国家《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列举名称的资源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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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山东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央列举名称).pdf    
2.山东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省级列举名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