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支持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商字[2025]14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25-11-22
实施时间: 2025-11-22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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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加力推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切实推动全省外贸实现稳量提质,省商务厅等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支持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山东省支持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山东省商务厅           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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