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人社[2025]75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5-12-31
实施时间: 2026-1-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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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人社局,江北新区民生保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规〔2025〕3号),经市政府同意,自2026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6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5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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