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商务局关于填报202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1-16
实施时间: 2026-1-16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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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每年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报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信息、企业经营信息和资产负债等信息。现将填报202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公司、合伙企业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常驻代表机构等,应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的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提交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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