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工业领域经认定的经营者[AEO]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政办规字[2025]4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5-6-13
实施时间: 2025-6-13
失效时间: 2028-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1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工业领域经认定的经营者(AEO)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工业领域经认定的经营者(AEO)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