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区市与市辖区财政体制的意见
发文文号: 苏政办发[2026]1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6-2-28
实施时间: 2026-2-2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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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设区市(以下简称市)与市辖区(含行政区、设置独立财政部门的开发区等,以下简称区)财政体制,是省以下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优化市与区财政关系,充分调动市、区两级发展积极性,保障基层财政平稳、健康、可持续运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以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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