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民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吉民发[2024]3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0-10
实施时间: 2024-10-10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11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各市(州)、县(市、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各市(州)、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局)、市场监管局、政数局、税务局、老龄办,长白山管委会民政局,长白山党工委社会工作部,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政数局、税务局、老龄办: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民发〔2023〕7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养老服务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