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民函[2026]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6-1-10
实施时间: 2026-1-1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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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民政厅决定开展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请各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按规定参加年检。我厅将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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