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民政部令第62号
发文部门: 民政部
发文时间: 2018-10-30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其他行业财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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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2018年10月30日民政部令第62号公布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慈善组织的投资活动,防范慈善财产运用风险,促进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下简称民政部门)依法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进行投资活动,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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