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3-25
实施时间: 2026-3-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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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关联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限
  居民企业及汇总纳税企业二级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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