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维护管理移交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政办发[2024]21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12-25
实施时间: 2024-12-31
失效时间: 2029-12-30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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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维护管理移交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维护管理移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维护管理移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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