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等11部门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4]21 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我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医保发[2025]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岛市民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4-3
实施时间: 2025-4-3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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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13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发挥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琴岛e保”补充保障作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发展共识
  加快推进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琴岛e保”持续健康发展是建立完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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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