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函
发文文号: 闽民慈函[2026]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6-3-4
实施时间: 2026-3-4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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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省级慈善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省级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须知》印发给你们。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对主管慈善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督促慈善组织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符合要求的年度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我厅。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等材料的慈善组织,我厅将依法作出处理。
  附件:省级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须知
  福建省民政厅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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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