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6-1-30
实施时间: 2026-1-3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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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要求,省民政厅将对全省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年检工作(以下简称为“年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5年6月30日前经省民政厅依法登记成立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接受年度检查。其中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应依照慈善法相关规定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
  二、年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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