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6-2-9
实施时间: 2026-2-9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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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6〕9号)要求,现就开展年报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年检的对象、方式和时间
  (一)慈善组织实施年报。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
  (二)未认定为慈善组织基金会实施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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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需年检(尚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名单.pdf    
2.培训课程链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