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 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民政函[2026]9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6-2-11
实施时间: 2026-2-1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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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各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6〕9号)要求,现就开展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年检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经湖北省民政厅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和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
  二、报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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