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民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发文文号: 苏民养老[2024]2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7-24
实施时间: 2024-7-24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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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总工会、税务局、老龄办: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民发〔2023〕71号)精神,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打造“苏适养老”服务品牌提供坚实人才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专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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