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民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民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1-1
实施时间: 2024-11-1
失效时间: 2027-10-3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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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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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东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任务分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