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规[2025]23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12-29
实施时间: 2026-1-31
失效时间: 2029-1-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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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
  现将《云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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